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各项决定,全面负责本院的各项工作;
2、主持制订学院有关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3、主持教学、教育改革工作,主持专业建设与专业开发工作。审查专业申报计划、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检查教学进程,指导教学管理、考核教学质量;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奖励,根据学校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申请师资引进;
5、主持学院学术及教研、科研工作。制订教研、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审查、评议、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
6、负责学院创收与经费开支计划,决定系收入分配方案;
7、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调整、调配学院教职工的工作;
8、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议定学院重大事项;协调全院各部门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工作协调;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