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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实现“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 号)、《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 2025 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做好2025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
   (一)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 20000 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最短 6 年确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70 个基点(即 LPR5Y-0.7%)执行;还本宽限期为 5 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助学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25 年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
     1.高校在校学生或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 APP 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2.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3.续贷。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APP 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近年来,国家从提高助学贷款额度、延长助学贷款最长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简化申贷手续、推进贷款合同电子化、推进续贷远程线上办理、免息延期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惠民、便民力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在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要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政策要点、远程线上续贷办理等的宣传解读; 积极推广“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 APP”,引导学生通过手机 APP 或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提高办贷效率;要进一步丰富宣传素材和宣传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和还款流程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实效;要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学生进行到班到人的政策宣传,确保学生知悉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及时快捷办理贷款;利用招生宣传、暑期社会实践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确保学生和家长对助学贷款政策、办贷方式和流程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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